秦某等6人合伙组织印刷、发行盗版的党政教材,因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被诉至西城法院,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2013年7月间,秦某委托王某非法印刷《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一书1万余册,并通过张某(另案处理)将该书部分销售给宋某。后宋某伙同田某,组织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对外推销该书营利,于2013年7月向新疆某纪检委销售该书1.3万余册。另外,2013年6月间,宋某还委托赵某非法印刷《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一书13000余册,后赵某将此事交给其子赵某某办理。上述两图书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认定为非法出版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据此,法院判决6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秦某、宋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