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罪之缓刑

我们经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人们愿意给知错就改的人一个机会。生命是可贵的,我国法律尊重每个个体的生命,当然对罪大恶极的人处以相应的惩罚也是必要的。在侵犯知识产权罪中也有缓刑,其具体规定如何呢?

一般而言侵犯知识产权罪不属于暴力型犯罪,行为人人身危害性不大,在量刑上缓刑是可以考虑的。那么对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缓刑呢?请看下文。

缓刑称暂缓执行刑罚,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知识产权犯罪因为不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判决缓刑。

缓刑,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并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关押,附条件暂缓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知识产权犯罪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行均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适用缓刑的余地。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的规定,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的罪犯,如果在五年之内不违反《刑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规定,原判的三年就不再执行了。

人会因无知而犯错误,人会因投机取巧而触犯法律……但只要是能够挽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都会以尊重生命为先。侵犯知识产权罪毕竟不同于暴力犯罪,对于情节不是很严重的行为,法院还是极有可能判处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