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侵犯著作权刘心武索赔3万

日前,著名作家刘心武将五车信息技术诉至法院,称对方未经许可将自己的作品上传至网站进行销售,刘心武遂以侵犯著作权,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

原告刘心武是中国当代作家,红学研究家,曾任中学教师、出版社编辑、《人民文学》主编、中国作协理事、全国青联委员,长篇小说《钟鼓楼》获得茅盾文学奖。刘心武诉称,他是《如意(第3版)》、《刘心武海外游记》两本书的作者,对该作品享有合法著作权。2014年2月,原告在被(www.5c66.com)上发现有原告的上述作品,经原告查明,该网站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上述作品电子化后上传至其网站进行销售,以供读者在线阅读、下载及电子书订购。

刘心武认为,该网站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复制、通过网络传播、销售原告作品的行为,属严重侵犯原告的著作权,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而且,原告为调查、追究被告的侵权行为还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律师费、公证费。因此,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从其网站上删除上述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6320元、维权费用32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