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版权争议

“今日头条”,一款资讯聚合类手机APP,自2012年8月第一个版本上线以来,截至2014年2月,已经有了超过9000万的用户。

这款火爆的新闻聚合软件,在刚刚过去的整个6月中,几乎每隔几天就会成为各大财经媒体的新闻“头条”。

一边是刚刚获得1亿美元巨额投资,估值超过5亿美元;另一边则是线上线下媒体群起而攻,称其“践踏版权”。

而版权之争的核心在于,“今日头条”所采用的“深度链接”模式是否侵权。

按照通俗定义,“深度链接”指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APP对页面进行了优化、去广告处理,并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这与传统将内容复制到自备服务器中的网络侵权模式不同,所以在是否侵权这个问题上,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今日头条”版权争议

2012年3月,“今日头条”研发团队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当年8月上线了“今日头条”手机APP。按照其官网定义,这是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

两年内,这款APP产品的用户数飙升至9000万。

今年6月3日,“今日头条”这个大量抓取别的网站资讯并有个性化信息推送功能的APP,获得了C轮1亿美元融资。它由此而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争议漩涡之中。

6月5日,有媒体发社论质问“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指责这款新闻聚合软件“不生产新闻,但只做新闻搬运工”。

此前“今日头条”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被拥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提起著作权之诉。6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此外,拥有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及其旗下所有媒体数字版权的湖南星辰在线网络传播有限公司也对“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发表公开声明: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尽管涉及《广州日报》著作权的官司最终以和解告终,但陆续又有多家线上线下媒体加入了对“今日头条”的声讨。

6月23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国家版权局已经收到有关媒体的投诉,认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转载了他们的新闻作品。国家版权局正在进行立案调查。国家版权局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次日,搜狐公司宣布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并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随后,“今日头条”在微博上发出声明,称该公司在成长过程中尊重版权、尊重创作者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称来自搜狐公司的公开指责是恶意诋毁。

“深度链接”是否侵犯著作权

以红色为主色调的“今日头条”APP,点开后的首页铺满了各种热点新闻。点开标题,页面跳转到了新闻所刊登的原网站。但与原网站相比,整个页面除保留左上角的网站名称和LOGO外,整体经过了优化,没有了广告,也没有了网站栏目等其他内容。下方则为基于“今日头条”的网友评论栏目。

搜狐公司在新闻发布会中称,“今日头条”对其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展示方式为“转码”,即抓取第三方的新闻页面的内容,将内容转换成XML存放于自己服务器上,用户浏览新闻时,将XML内容通过APP渲染成新闻页面呈现给用户。

“在近期经过媒体的大规模报道之后,‘今日头条’迫于压力停止了对搜狐内容的转码侵权。”搜狐公司称。

据称,目前,“今日头条”对搜狐的版权内容侵权采取了第二种,也是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版权专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者刘晓春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与通常人们通过搜索引擎点击的普通链接不同,文章的显示形式并非忠实反映来源网站的网页原貌,而是更像‘今日头条’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