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影视圈最火的题材可能就是改编自同名小说的《何以笙箫默》。正在小荧幕上热映的电视剧版受到了粉丝们的热捧。而在另外一边,电影版的开发却遇到了不小的问题,光线和乐视两大投资方均表示拥有此片的拍摄权。而乐视方面已经于日前开始了拍摄,主角为黄晓明和杨幂,光线也曾发出声明称他们已经买下了该片的改编权。
去年年末,光线公布的一份2015年新片表里,《何以笙箫默》赫然在列。但就在年初,乐视方面则已经启动了拍摄。为何有两部同名影片?版权又归属何方?
据悉,《何以笙箫默》的小说改编权早在多年前就被乐视购得。但在长达三年的电影版权期内,乐视没能启动。直到版权即将过期时,乐视终于拿到了拍摄许可证,并开始了拍摄。而在另外一边,原著小说作者顾漫眼看着改编迟迟不开始,就在原协议约定的版权到期后将小说电影版权卖给了光线。但失去了现有版权的乐视因为已经得到了电影摄制许可证,所以以此名义投拍电影。而小说现有电影版权所有者光线丝毫不让步,这也造成了现有的僵局。
对于这场版权之争,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道,从购买版权到影视项目开始运作再到拍摄结束绝非两三个月的事情,往往已经接近影视版权的截止日期。因此,在截止日临近期间进行版权续约是很多影视公司实现顺利拍摄的必经环节。这段时间对于影视公司和原作者可能会非常尴尬,影视公司手握版权却不能就此进行长期开发规划;原作者期望重新规划版权却仍然受制于影视公司的现有版权。如果双方谈判顺利,达成续约合意,则上述难题迎刃而解。如果双方达不成合作意向,影视公司可能面临先期付出的版权费和影视筹备费付诸东流的风险;而作者则可能面临影视公司抢先备案或注册商标从而导致与第三方版权交易受到妨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