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精彩纷呈的电视综艺节目中,一个与众不同的节目引起了笔者的注意,那就是由河北卫视打造的《我为艺术狂》。
区别于时下大打“明星牌”的潮流,《我为艺术狂》另辟蹊径,将普通的艺术品创作者从幕后请到台前,结合作品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观众诠释艺术之美,同时也帮助有意投资艺术品行业的人搜寻有价值的作品。据制片方称,该节目是全国首档集个人展示和版权交易为一体的大型艺术真人秀节目,希望藉此开创艺术品版权交易电视化的先河,通过电视媒体为买卖双方搭建良好的商业平台。
笔者之所以关注这个节目,除了自身对艺术的喜爱之外,最重要的是该节目向观众传递的艺术品版权交易理念。众所周知,优秀的艺术品不仅能给人们感官上美的享受,更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就强调,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因此,通过政策支持和市场驱动,实现艺术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统一,充分激发人们的创造力,让更多优秀的文艺作品脱颖而出,向世界更好地传播中国文化和民族精神,是文化产业必须承担的历史使命。
最近几年,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国内文化产业发展迅速,艺术品市场更是快速增长,交易规模跃居全球第二。有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内地的艺术品衍生品交易总额在300亿美元以上。尽管整个市场上升势头喜人,但是内在隐忧仍有不少。在巨大利益驱使下,许多不法之徒蜂拥而至,千变万化的造假手法让人防不胜防,甚至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链,涌现大量高仿作品,不仅极大损害了艺术创作者的利益,也严重抑制了国内艺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由于渠道不畅通、市场不成熟等原因,一直以来,艺术品市场缺少有效连接产销两端的桥梁,许多想获得艺术品授权的生产商难以找到权利人,而更多的艺术创作者空有金山,却没有合适的途径来推广自己的作品,权利受到侵犯时也无法有效维权,无形中助长了不法厂商的气焰。
在此背景下,为艺术品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便捷合法的授权方式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充分调动艺术家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成为实现产业良性发展的关键。实际上,依托于著作权的艺术授权方式在国外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和运营机制,授权商将所代理的艺术品著作权以合同的形式授予生产商,通过实物、图片或数字化等方式进行艺术衍生品的商业开发。这种以版权为媒介帮助艺术品找到好“婆家”的方式,直接打通了艺术创作和市场之间的渠道,通过规范运作保证了买卖双方的权益,使市场充满活力,也有利于文化的传播。
国内也正在积极搭建各种平台,推广艺术授权模式。但一个完善的艺术品授权市场,首先,需要建立包括评估、定价、保管、保险和金融服务的配套服务体系,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让假货无处藏身;其次,艺术创作者和权利人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对作品实施全方位保护;而作为“婆家”的生产商要摆脱过去那种简单将艺术品“复制-粘贴”式的使用,创新设计理念,赋予衍生品更多的创意元素,实现产品的多样化开发。目前来看,国内的艺术授权在市场规范、产业分工、深度开发等方面还面临着诸多考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