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经许可出版了林语堂先生的著作《林语堂讲国学》并在网上销售,吉林人民出版社和当当网被林语堂的三名继承人起诉到法院,索赔15.9万余元并要求对方停止销售、赔礼道歉。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三原告是林语堂的女儿等,均是美国籍。三原告在起诉书中称,目前,三原告是林语堂先生作品的著作权人。被告吉林人民出版社未经三原告许可,于2009年1月出版了林语堂先生的著作《林语堂讲国学》一书。被告当当信息公司销售了该书。三原告认为,吉林人民出版社公然侵权出版,严重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故起诉要求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涉案图书,收回并销毁未售出的图书,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认证费等共计9500余元。当当信息公司停止销售该书。
法庭上,当当信息公司称自己进货合法,其没有主观过错,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目前当当网已经停止销售涉案图书,三原告因此撤回了对他们的起诉。
吉林人民出版社辩称,出版涉案图书确实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编辑曾试图联系过林语堂的继承人,请求给予授权,但无法找到,这是他们的过错。出版社一共印了5000册图书,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弘扬中国国学文化,主观上过错较小。“15万元太高了。我们是正规出版单位,谈不上恶意。” 代理人说,他们同意书面道歉,但认为原告索赔太高,请求法院在赔额上予以轻判。原告方反驳称,他们在2010年12月就向出版社发函,将近两年的时间,出版社一直没有妥善解决纠纷,可见侵权主观故意明显。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