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鸡鸣”在苏州 南京汤包侵权

  说到鸡鸣汤包,南京人都不陌生,从鸡鸣酒家的汤包开始,到后来出现三家不同的鸡鸣汤包,这一“老字号”特色美食,一直有很多忠实粉丝。但近日,鸡鸣汤包商标之争又起波澜,一家苏州的企业被卷了进来。有市民反映,其实现在的鸡鸣汤包注册商标类别并不正确,正确类别的商标被苏州一家企业所掌握。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苏州这家企业注册“鸡鸣”商标也很早,最早使用的门店是当地的著名小吃——鸡鸣八宝粥。

  餐馆商标“鸡鸣”在苏州

  近日,有市民向现代快报报料称,南京的“老字号小吃”鸡鸣汤包存在新的商标争议,商家在门头上使用“鸡鸣”二字可能侵权。

  这位市民介绍,此前南京共有三家鸡鸣汤包,老板都与鸡鸣酒家颇有渊源,但后来因为其中一家成功注册了商标,其他两家只能放弃使用“鸡鸣”。但实际上,根据商标保护的相关规定,用“鸡鸣”二字用在餐饮店铺的商标权并不在南京人手里,南京鸡鸣汤包注册的只是商品商标,而真正的餐饮类服务商标在苏州一家企业手中。

  南京三家汤包也曾争商标

  说起鸡鸣酒家的汤包,老南京人大多很有感情,当年,鸡鸣酒家就正对着鼓楼大转盘,一个蓝底招牌上,写着“鸡鸣酒家”四个字。“小时候父母带过去,直接上二楼,每到周末人很多,因为没窗户,店里雾气缭绕,桌椅都带着水汽。汤包1客8只,每次点两三笼,爸妈都舍不得吃,让我先吃,就这样我都不够。咬开皮,把卤子吸掉,用免费的蛋丝汤灌进去,再吸,灌到没甜味了,再蘸醋吃掉。”在南京的论坛中,常能看到网友们怀念当年的鸡鸣酒家汤包。

  有着老南京人记忆里的美味做铺垫,鸡鸣汤包再次出现在市场上时,很快就获得了市民的认可,生意红火。但很快,市民发现,南京出现了三家不同的鸡鸣汤包,口味也有差别。三家都自称有祖传配方,都认为自己更正宗。

  实际上,这三家店都或多或少地与鸡鸣酒家有着联系。下关热河南路原先的“老鸡鸣汤包”老板名叫徐建萍,是当年鸡鸣酒家汤包名师居银根的女儿;而太平门一带的市民非常熟悉的老鸡鸣汤包老板耿娟的父亲,也是当年鸡鸣酒家的员工,参与过汤包馅料的制作;明瓦廊旺点鸡鸣汤包的汤包馅料“掌门人”朱庆,当年也跟随父亲在鸡鸣酒家工作,他的父亲也熟知汤包的制作过程。

  最后,旺点鸡鸣汤包的合伙人张家军成功注册了商标“鸡鸣”,三家店的纷争因此尘埃落定。张家军表示,只要其他两家在原址上不扩大经营范围,就不会考虑起诉。

  不过,为了扩大经营,两家店后来还是都改了名字,原先的太平门鸡鸣汤包,改为了“鼓鸣”,而热河南路的“老鸡鸣汤包”店索性就改为了“徐建萍汤包”。

  现在,这三家店生意都越做越大,鼓鸣开了3家分店,徐建萍汤包也不止原先热河南路那一个小门面,拿到商标的张家军现在已有7家鸡鸣汤包连锁店。

  这场商标之争似乎已经分出了胜负。但现在,怎么又扯上了一个苏州企业呢?

  现代快报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网站上进行查询,很快找到了当年南京鼓楼食品商场鸡鸣酒家的商标,这个商标在1998年申请,1999年注册成功,直到2009年失效。

  实际上,鸡鸣酒家2001年就已拆掉了,也就是说,这8年里,“鸡鸣”这个商标一直是闲置的。

  南京的是预包装食品 苏州的才是餐厅饭店

  南京的“鸡鸣”能用于包子、饺子、花卷

  张家军和耿娟都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们在开店之后,都曾试图购买老商标,没能如愿。

  “我当时找到公司的人,想花85万购买这个商标,但没成功。”张家军说,后来他注意到老商标快过期了,他便“先下手为强”,赶紧自己重新注册了“鸡鸣”商标,没想到竟然注册成功。

  鸡鸣酒家的商标在2009年11月6日过期,而张家军在2009年12月1日申请注册,到了2010年12月,张家军的商标就拿到了手。

  但这时,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因为鸡鸣酒家的商标注册分类是30类,而他的商标也同样是30类,对应的有饺子、包子、春卷、寿司等食品商品,主要用于预包装食品。

  而对于开餐馆提供餐饮服务而言,更为重要的注册门类——餐厅、饭店、餐馆、快餐馆等,他却没有涉及。

  苏州的“鸡鸣八宝粥”也是名小吃

  真正注册了“鸡鸣”餐厅类商标的,是苏州一家名为吴门人家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的企业。这家企业在2002年申请了“鸡鸣”43类商标,2003年申请成功,并在2013年商标到期时进行了续展,也就是说,直到2023年,这个商标都掌握在这家苏州企业手中。

  该公司总经理助理马彪说,他们最早的名称就是“鸡鸣八宝粥”,在当地也是名小吃,虽然他们开店是在鸡鸣酒家之后,但当时叫这个名字,和鸡鸣酒家没啥关系。“传说康熙下江南时,曾喝过苏州的八宝粥,苏州的八宝粥使用苏州特有的‘鸡鸣炉’烧煮。除此之外,苏东坡也曾有过诗句‘卧听鸡鸣粥熟时,蓬头曳履君家去’。所以我们就叫鸡鸣八宝粥了。”

  对于可能和南京的鸡鸣汤包存在商标争议,马彪说,他们将咨询律师,如果确实存在商标侵权问题,他们将保留相关法律权利,“我们将来说不定会到南京开店。”

  南京“鸡鸣”应该不会构成侵权

  30类商标和43类商标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开一个老字号的餐饮店到底该怎么保护商标呢?现代快报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专业人士。

  据了解,商标共分为45类,其中,1~34类都是商品商标,而35~45类为服务商标。

  比如,如果商家想卖预包装的包子,需要在包装上使用自己的商标,那要注册的就是30类的商品商标,但如果是提供餐饮服务,开一家餐饮店,则最好注册43类的服务商标。

  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所长助理陈燕介绍,对于鸡鸣汤包这样的品牌来说,30类和43类都很重要,是相辅相成的,“当然,43类相对而言更重要一些。商标不能孤立来看,要完整全面地看。”

  陈燕说,南京这家鸡鸣汤包有30类商标权,有使用这个商标做宣传的权利,只要不跟苏州这家存在混淆,应该不构成侵权。

  而另一位研究商标法的专业人士也表示,商标保护是一个适度的保护,两者的知名度都主要存在于各自的城市,而且苏州这家企业的图标是图形加文字,如果今后开到南京来,两者也是能区分开来的,应该不能算做侵权。但如果南京的鸡鸣汤包要到苏州开分店,双方就可能会存在问题。“应该说,是否侵权这个问题还是存在争议的,但判定为侵权的可能性不大。”

  南京商家考虑用新图形 补充注册商标

  对于自己注册的商标门类可能不完善的情况,张家军告诉记者,今年3月,他们已经在申请新的商标,是图片加文字的形式,图形和苏州企业的商标是完全不同的,不会产生混淆。不过,他这次申请的仍然是30类的商标。在听过专家的建议后,张家军表示,将考虑用图片加文字的形式再申请一个43类的商标,以此保护自己的品牌。

  工商提醒 应结合行业特点多注册几个门类

  “企业在做发展规划和品牌规划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到商标的注册问题,因为商标是品牌的核心。”江苏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冯兴汉说,特别是对一些老字号品牌的商标保护,企业应该考虑到行业特点,多选择几个类别,完善地保护自己的品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