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网提供《舌尖上的中国》点播被索赔85万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舌尖上的中国”从第一季到第二季,始终收到广大观众的青睐,一些网站为了迎合受众重复观看的需求,发链接、上传节目供点击,引发一些纠纷。最高法今天就发布了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全土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舌尖上的中国》是中央电视台摄制的一部大型美食类纪录片,中央电视台此后将节目的著作权授予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依据2012年5月23日制作的公证书,央视国际认为,土豆网未经许可,在涉案节目热播期内提供在线点播服务,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索赔85万元。

  全土豆公司辩称其提供存储空间服务,涉案作品系网友上传,但法院认为就它的主张未提供证据证明;且有关实际上传者的信息属于其自行掌控和管理范围之内,理应由其举证,其自行删除原始数据导致该节事实无法查明,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判决全土豆公司赔偿央视网络公司经济损失24万元,合理费用8,000元。

  最高法院认为这是个典型的互联网中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例。涉案作品体现了较高程度的独创性,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作为专业视频分享网站的土豆网是影响力较大的专业网络服务提供者,其在涉案作品热播期就擅自传播涉案作品,且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较长,给权利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在确定法定赔偿金额的时候,法院充分考虑了涉案作品的类型、社会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侵权网站的经营规模、经营模式、影响力等因素,判决了共计248000元的赔偿金额,不仅有利于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并促使各互联网视频提供者的自律和行业管理,也顺应了依法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对日益多发的互联网视频侵权的案件有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