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书作品反盗版联盟成立 发起维权第一案

  “那种感觉就像是在二手市场看到自己被偷走的新自行车一样!”业内悬疑小说作家庄秦,他的很多作品例如《夜葬》、《无法呼吸》、《黑猫岭诡秘事件》、《望天树杀人事件》等都被演绎成了有声读物,但是却被一些听书网站和听书软件赤裸裸地盗版了,这种不问自取的“拿来主义”让他特别愤怒。

  愤怒,或许只能让自己不开心。就像某部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偶像剧里的著名台词说的那样“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吗?”

  昨日(22日),氧气听书、央广之声、央视国际、国视通讯、盛大文学、浙江电子音像出版社等单位联合全国听书作品版权各方权利人以及广大听书作品作者和播音者,在杭州发起建立“中国听书作品反盗版联盟”。作为国内听书行业的首个反盗版联盟,截至目前,联盟已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向盗版方发起了多起法律诉讼,其中立案6起,合计索赔120万元。

  知名播客控诉盗版:就像老农的水稻被盗贼偷走并无耻售卖

  听书,其实就是用耳朵代替眼睛“阅读”。早年间,大家都喜欢在广播里听书。“和珅专业户”王刚在成为主持人和演员之前,就是一个著名的“播客”。《夜幕下的哈尔滨》、《牛虻》、《神秘岛》、《寻找回来的世界》、《上海的早晨》、《音乐世家》等30余部中、长篇小说都被他那颇富磁力的声音深情演绎过。还有著名的评书大师单田芳录制的《隋唐演义》在全国重播数十次收听率依然不减,几近家喻户晓。

  不过,相比当时单一的广播途径,当下各种听书网站、听书软件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我在手机上下了一个听书软件,在无线wifi的情况下先把想听的书下载下来,然后在开车的时候连着车里的音响听。”市民杜小姐说,自己是听书软件的忠实粉丝,平常没有太多时间看书,就利用开车途中这些碎片时间来用耳朵“阅读”。不过,杜小姐说,作为听众,她根本无从分辨哪些音频作品是正版,哪些音频作品是盗版的。“其实,就跟网上的盗版书一样,作为听众首先还是会考虑能不能找到自己想听的作品,然后才会考虑正版盗版问题。”杜小姐说。

  “盗版内容一般未经版权权利方授权,它的音质无法得到保证。”氧气听书出品方天翼阅读文化公司总经理肖伟介绍说,盗版会让整条听书产业链受创,正版方没有回报就不会再有投入,这将导致正版的质量越来越差,数量越来越少,用户能听到的好作品也越来越少。

  知名“播客”刺儿曾为二十多部作品配过音,著名的有《盗墓笔记》、《流氓艳遇记》、《诡异档案》等。刺儿表示,他的所有作品几乎都被盗版过,这不仅影响了自己的收益,甚至影响了工作的心情,看到自己辛苦录制的听书作品被盗版,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是一位老农,辛辛苦苦播种、施肥,眼看水稻收割时,却被一群盗贼给偷走,还毫无廉耻地在集市上售卖。“严重的盗版导致播客们收入不断减少,越来越多人离开了这个行业”。刺儿说。

  联盟发起国内听书行业集体维权第一案

  合计索赔120万

  业内人士表示,非法盗版商的盗版成本非常低廉,仅仅付出一些服务器的成本,就能获得巨大收益,不仅可以通过盗版的听书作品获取直接利益,还可以用盗版作品带来流量,以广告形式获益。此外,盗版横行造成用户无法养成付费习惯,使得整个行业发展陷入瓶颈。就像网络音乐产业,被盗版摧残得至今没有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盗版容易,维权却不太容易。虽然我国颁发的《著作权法》早就规定,版权受法律保护。最新的《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正版)第四十八条对八种侵权行为作了详细规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将“在线盗版”明确定性为新型犯罪。但国内听书行业还是存在维权难的现状。央广之声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下属子公司,专业从事听书作品的整合、制作和传播。目前,央广之声的维权方式只能通过中央台的法务部进行单一维权方式,以律师函等方式发现一例投诉一例。这种手段收到的效果非常有限,往往消除了一例又有另外一例涌起。

  单打独斗,花费了很多的精力却收效甚微

  怎么办?抱团!

  记者了解到,联盟已陆续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发起诉讼,向涉嫌盗版听书内容的深圳市懒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索赔120万元。目前,内容提供商杭州平治和央广之声诉讼懒人听书最早在深圳市南山法院正式立案,成为国内听书行业集体维权第一案!

  湖南卫视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也表示,该公司部分听书作品也涉嫌被盗版。“我们在没有合作关系的懒人听书平台上,已经查到《百科全说》、《我是大美人》、2011年至2014年的《天天向上》这三大音频内容涉嫌侵权。目前,正在收集侵权证据,拟通过法律途径制止侵权。”

  据悉,此次起诉只是中国听书作品反盗版联盟发起的第一步反盗版行动,针对其他盗版行为今后还将陆续发起发盗版行动。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先锋认为,虽然一两起诉讼不能改变整个行业,但我们还是要呼吁企业“自救”,甚至“抱团自救”,“自救”的目的不是让诉讼成为治疗盗版侵权的“药”,而把它当作“药引子”。打击盗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不断地“自救”,一点点改变,才能最终建立起一个健康的行业规则。如果没有健康的行业规则,盗版仍会涌现,打掉一个盗版企业,还会有第二个盗版企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