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美刻经典等三家公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在五棵松汇源空间剧场上演了舞台剧《我是马布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自称该剧投资方的视美戏剧公司将三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视美戏剧公司提供的剧本、故事大纲等材料证据只能证明其具有创意,但创意不受法律保护,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焦点 原告称侵权 被告说剧本版本不同
视美戏剧公司起诉称,其是《我是马布里》舞台剧本的实际投资人和著作权人。2013年1月至3月,现任美刻经典公司老总刘岩找到该公司与马布里的经纪公司昊天百川,寻求拍摄话剧的合作意向。随后,三方确定了该体育话剧以马布里为舞台原型。
2013年4月9日,三方共同约见了马布里独家自传《我是马政委》一书的翻译作者王猛。6月29日,马布里向视美公司出具将小说《我是马政委》改编为舞台剧本的正式授权。
随后,该公司迅速组建了创作团队,并从台湾聘请导演且支付了相关费用。但公司再次与刘岩和昊天百川公司沟通剧本时,对方却置之不理。
2014年7月21日,刘岩成立了美刻经典公司,并与昊天百川及华熙国际两家公司召开了该剧的新闻发布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我是马布里》在五棵松汇源空间剧场连续上演了11场。
视美戏剧公司认为美刻经典公司等三家单位构成侵权,起诉索赔50万元。
美刻经典公司辩称,公司演出所使用的剧本与视美戏剧公司提交的剧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作品。
宣判 创意不受法律保护 驳回原告诉求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宣判,原告及被告公司委托代理人出席,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日至11日,涉案舞台剧《我是马布里》在五棵松万事达中心汇源空间剧场进行了11场演出。法院认为,视美戏剧公司提供的剧本、故事大纲等材料证据只能证明其具有创意,但创意只是一个构思,不受法律保护。
被告主创团队美刻经典公司和昊天百川公司提供的材料证据显示,其在舞台设计、灯光、剧本、故事情节等方面与原告故事大纲均不相同,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表示需要与当事人协商是否上诉,被告方两位代理人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