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公司诉“网易云音乐平台”及其下游分销商向公众传播《时间都去哪儿了》等623首网络音乐涉嫌侵权案,昨日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腾讯公司向广州网易、杭州网易、网易雷火等5被告索赔1246万元。
20日,庭审双方围绕是否侵权等焦点问题展开辩论。庭审持续一天,当庭没有宣判。
腾讯公司曾申请诉前禁令
腾讯公司诉称,公司耗资1亿多元找华研国际等4家唱片发行公司,购买了《时间都去哪儿了》等623首歌曲2013年至2015年度的版权。去年10月底,发现广州网易、杭州网易、网易雷火等三方运营的“网易云音乐平台”未经许可,向公众传播涉案音乐作品。该平台还通过某通信公司湖北分公司运营的“网易云音乐畅听流量包”,及广东欧珀生产厂商在其欧珀手机中定向内置“网易云音乐移动客户端”等方式,分销上述网络音乐作品,涉嫌侵犯腾讯公司对这些音乐作品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去年11月,腾讯公司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申请发布“诉前禁令”:责令广州网易、杭州网易、网易雷火停止通过“网易云音乐”平台向公众传播《时间都去哪儿了》、《爱的供养》、《画心》等623首歌曲;责令某通信公司湖北分公司停止提供网易云音乐畅听流量包服务;责令广东欧珀停止在其品牌手机中内置网易云音乐(本报2014年11月22日曾报道)。市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经审查后发布了“诉前禁令”。
腾讯公司请求5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1246万元。后又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对某通信公司湖北分公司的赔偿请求。
争议焦点:是使用音乐作品还是提供链接服务
庭上,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5被告是使用音乐作品还是提供链接服务?
杭州网易、网易雷火均辩称,他们只是通过网易云音乐平台提供链接服务,用户进入该平台后,通过链接服务选择自己喜欢的歌曲,不存在侵犯涉案音乐作品版权问题。
广州网易、某通信公司湖北分公司则认为自己与该案没有关联,更谈不上侵权。
广东欧珀公司称自己只是在手机上安装了网易云音乐客服端,自己并不能控制音乐作品,也没有在手机存放任何涉案音乐作品,不构成侵权。
5被告均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腾讯公司诉求。
腾讯公司则举证称,用户登录网易云音乐平台后,只需点击“播放”按钮,即可直接获取涉案音乐,这是一种使用涉案音乐作品的行为,而不是被告所称的“链接服务”。某通信公司湖北分公司提供网易云音乐畅听流量包服务、广东欧珀公司在手机中内置网易云音乐,则是帮助网易实施侵权行为。
网易质疑腾讯获得专有授权
腾讯公司称,他们从华研国际等4大唱片公司获得了涉案歌曲的专有授权,并当庭出示双方之间授权书等证据。
但被告网易方面称,腾讯公司与4大唱片公司签订的授权书中,虽有“专有授权”的条款,但也均有“例外”条款,即这种专有授权有例外情形。因此,腾讯公司获得的到底是“专有授权”还是普通授权,网易方面表示质疑。
网易方面同时指出,华研国际的音乐作品进入大陆,须经文化部门审核,但腾讯方面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音乐作品经过文化部门审核,腾讯公司属于违法传播涉案音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