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版联盟初战告捷的冷思考

  2009年11月26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成员之一——优朋普乐诉优酷网侵权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对首批47部优酷网侵权作品进行了一审判决:优酷网“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决优酷网赔偿原告优朋普乐公司45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2009年9月15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启动仪式上宣布,联盟将整体对优酷网盗版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进行诉讼,累积索赔金额将达到1亿元。

  这次判决是反盗版联盟一系列维权诉讼中的首个审判结果。其他案件的审理将于近期陆续开始。

  尽管“反盗版联盟”取得了“初战”的胜利,但反盗版成本与收益如何平衡,确实值得思考。而且从诉讼开始到现在,一些对于盗版网站应该同情的呼声一直没有停过。

  尴尬:侵权成本与维权成本

  仔细看来,法院的判决为优酷网赔偿优朋普乐公司47部作品45万元,其实对平均每部作品的赔偿不足1万元。虽然判罚让大家看到了司法机关对网络视频保护的决心,也为盗版视频网站敲响了一记警钟,但每部作品不足1万元的罚金,还是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

  “线上和线下对于影视剧的盗版,对我们收益造成的损失是颠覆性的,甚至让我们只剩下口粮。”面对盗版,著名导演冯小宁在搜狐新视角观察家论坛上表示。

  对一部影视作品的盗版,至少侵犯了两方面版权人的权益,一方面是作者,包括编剧、导演等,另一方面是作品的传播者,包括出版人、版权购买方等。而这些相关权益人如果都进行维权,其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会远远高于1万元,维权收益跟预期差距太大,导致很多权利人放弃维权行为。

  而对于视频网站的盗版行为,其只需简单的复制粘贴,就将创作者的劳动成果窃取。著名经济学家、知识产权专家李开发做了个有趣的比喻,“视频网站盗版就像一个农民种了十亩地,产粮时却被别人无偿收割了。如果允许小偷的不劳而获,就说明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被颠覆了。一旦创造性劳动者的收入得不到回报,其创新热情就会丧失。”

  极低的侵权成本与较高的维权成本成为版权人的尴尬。“盗版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执法难,公众和版权方意识薄弱。” 北京市党校法学部副教授熊英认为,中国反盗版的立法其实并不落后,关键是要扭转盗版者违法成本低,被侵权者维权成本高的现状。而反盗版联盟这种集体维权的形式,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权益人降低维权成本的“新大陆”。

  同情论:视频盗版的绥靖政策

  目前,存在一种对视频盗版的“同情论”,认为视频网站处于兴起阶段,如果完全购买正版,会造成生存压力。因此,打击盗版过于急切,很可能将这个新兴产业扼杀在起步阶段,应该给视频网站时间自我洗白。而事实是,《中国网吧行业影视版权状况报告》显示,当前中国网吧影视盗版率已达到89.4%,网络环境下的版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创新发展的瓶颈。如果行业的发展需要以牺牲版权人的利益为代价,那不是一种正常的发展。在每个人都自取利益,无视他人的时候,必将导致行业乃至社会的紊乱。

  有些视频网站号称收入规模过亿,但却只用小部分资金购买版权,并借此标榜做正版的努力。但实际上,这些网站上充斥大量的美剧、韩剧、日本动漫等,不仅没有版权,甚至违反国家政策,这些恰恰构成了网站流量的主要来源。

  “打击盗版不是节奏快慢问题,而是方向问题。”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律师表示。

  作为反盗版联盟的主要成员之一的搜狐网向本刊表示:“做盗版还是正版是是与非的问题,盗版网站不会自己摘除盗版。而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是解决盗版问题较好的路径。相反,如果对盗版网站采取宽容态度,那等于纵容他们继续啃食本来就没有做大的影视业蛋糕。而如果这些盗版网站上市,那将是建立在掠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之上。盗版,不仅影响视频网站的公平竞争,还会对整个中国文化的创意产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因此,用法律手段打击盗版应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