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一位涂姓男士向中国资本证券网爆料,称拟IPO的兰州银行的行徽涉嫌抄袭他的注册商标,侵犯他的知识产权。涂先生称他已于9月起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可能会在下个月开庭。
对于上述消息,兰州银行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称有专门的律师在处理这件事,具体情况他也不太清楚。但这位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行徽应该是聘请专门的第三方来设计的,即使真的侵权,兰州银行也没有能力鉴别;并且这两个商标属于不同的类别,不存在侵权。
行徽涉嫌抄袭?
涂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包括民事起诉状、商标图、版权局调档函等一系列材料。
据涂先生所说,其早在2002年就通过研究太极阴阳图和中国古代钱币“通宝”的基础上独立悟创命名为“太极通宝图”的系列标志图。其中,以标志1为基准图,以标志2、标志3、标志4为衍生图。 涂先生于2002年11月6日将上述“太极通宝图”的系列标志图在江西省版权局办理了版权登记。此后,他于2002年10月、12月,2003年3月、2006年7月以及2008年9月期间,还将上述“太极通宝图”分别在第5类、第10类、第30类、第32类、第35类、第43类、第44类等多个类别上以涂先生投资开办的“武汉太极三丰品牌营销有限公司”和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十余个商标,并均已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在相关商标注册成功后,涂先生还将含有“太极通宝图”的标志大量使用在相关商品上。
涂先生称,兰州银行商标中的图形旋转90°后与太极通宝图基准图原图几乎可以完全重合;而兰州银行的商标是于2008年9月1日申请,2011年6月28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要比自己创意设计及登记著作权的时间起码晚五年以上。
涂先生还称,两者图形无论是创意构思还是设计手法已经达到了几乎完全相同的程度,说明兰州银行新行徽标志是源自复制和抄袭自己享有在先著作权的“太极通宝”的图形,并未经过自己的授权,这显然侵犯了自己在先的作品权,违反了《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而在发现可能被侵权后,涂先生曾经委托福建一家企业向兰州银行发函,但兰州银行并未理睬;其后又请南京一位律师发函,兰州银行仍未理睬;因此最后决定起诉。他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兰州银行立即停止在各经营场所、营业网点、网站、银行卡等产品上使用LOGO,已经使用的予以清除、收回、销毁;同时要求兰州银行在《金融报》、《兰州日报》、《兰州银行网站》上就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当被问及有没有可能是巧合时,涂先生称绝不可能,两个图形连两条旋边的螺旋方向和螺旋升角等数学概念上的螺旋曲线特征以及与内嵌正方形的对应角度都如此一致,明显系出自同一设计人之手。但他同时表示,并不排除是当时设计的人员抄袭,兰州银行的领导并不知情。
兰州银行否认侵权
诉讼会影响IPO进程?
中国资本证券网致电兰州银行,兰州银行一位董秘办工作人员称有专门的律师在处理这件事,具体情况他也不太清楚。但这位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行徽应该是聘请专门的第三方来设计的,即使真的侵权,兰州银行也没有能力鉴别;并且这两个商标属于不同的类别,不存在侵权。
对此涂先生则称,兰州银行侵犯的是版权,也就是拿别人的图形去注册了商标,法院目前在做庭前调解。
而有消息称,兰州银行可能于今年提交IPO申请,那么起诉讼是否会对其IPO造成影响呢?
中国资本证券网咨询了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他表示,其实这起诉讼本身对兰州银行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的影响,即使诉讼失败也只是停用商标而已,而且也非驰名商标;但由于有些诉讼涉及的事项不好审核,因此IPO期间一般不能有诉讼,而行徽又属于敏感标志,因此兰州银行可能要推迟IPO,等诉讼结束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