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北京两家高科技企业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及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铭万公司”)立即停止对微软公司包括Windows系列产品, Office办公软件系列产品, Visual Studio开发工具系列产品, Windows Server服务器操作系统系列产品, SQL Server数据库系统系列产品等在内的几百套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18万余元。
微软大中华区首席法律顾问关挺立 (Tim Cranton)表示:“法院的判决再次证明,中国正在采取强有力的积极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促进创新。铭万公司的行为不仅是对知识产权的严重侵犯,还给其客户带来潜在的风险。高科技企业作为推动创新经济的重要力量,尊重知识产权是题中应有之义。微软呼吁更多企业自觉尊重知识产权,同时微软将一如既往地与政府一起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为鼓励创新营造健康公平的环境。”
铭万公司是一家为中国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应用服务的高科技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建站、在线推广、按需定制软件等服务,现为中国最大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提供商。
2011年初,微软公司发现两被告未经许可,长期非法复制、安装并商业使用微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经微软长达近9个月的沟通,两被告均未采取积极措施停止其侵权行为。出于无奈,2012年2月,微软公司将两被告起诉至北京二中院, 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对涉案微软软件的侵权并赔偿微软公司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经过为期七个月的法院审理,微软最终胜诉。
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对此次判决给予充分肯定:“知识产权是高科技企业的生产力核心,尤其对于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至关重要。被告作为以创新为本的高新技术服务供应商,更应将尊重知识产权放在首位,使用正版合规软件,避免给自身及客户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一个国家的真正财富在于国民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中国的高科技企业若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不仅得要拥有创造性思维,更需激励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机制。”
近年来,我国提出并有效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多维度出发,建立知识产权与经济互动的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微软将通过教育引导、技术更新和协助执法的”3E“战略,继续与行业及政府携手合作,全力支持中国向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性经济转型, 同时也希望与越来越多的企业共同合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一个更加健康的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