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者之一擅转著作权起争议

  近日,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简称《北爱》)的编剧李亚玲将该剧演员兼导演陈思诚诉至法院,称陈思诚未经其同意转让了其享有的著作权。记者获悉,5月21日,西城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李亚玲诉称,其与陈思诚为《北爱》剧本的共同著作权人,但陈思诚未经其同意、书面授权与北京某工作室签订《聘请编剧合同书》。李亚玲认为陈思诚转让了她享有的著作权,侵害了她作为合作作者的各项权利,故请求法院判令该《聘请编剧合同书》无效。

  陈思诚辩称,他是《北爱》的原创作者,对外签订聘请编剧合同得到了李亚玲的全权授权。合同签订后,李亚玲以实际行动认可并履行了合同。综上,陈思诚请求法院驳回李亚玲的诉讼主张。因涉及到的另一当事人北京某工作室已注销,西城法院已追加该工作室所有清算组人员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