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公司6月24日宣布对APP“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而“今日头条”则抛出搜狐曾对其收购未遂及主动要求合作的证据予以回应。
搜狐方面称,“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在近期经过媒体的大规模报道之后,“今日头条”迫于压力停止了对搜狐内容的转码侵权。目前,“今日头条”对搜狐的版权内容侵权采取了第二种,也是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还在其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但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6月24日傍晚,对于搜狐的指责,“今日头条”发声明称,其此前与搜狐公司的诸多部门都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往来,搜狐不仅主动要求导流量,还主动为“今日头条”适配接口,“在此之前,我们没有收到来自搜狐公司合作部门任何书面的停止合作的要求,更未收到其声称我方侵权的函件”。“今日头条”还向记者出示了搜狐各个频道的求合作邮件以及合作接口对接沟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