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多媒体影音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音像”、“网络文学”和“行业演出”在版权内容的创造、分享、管理、利用上拥有了更多方式,但同时也为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困扰。6月22日,在“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各界人士针对这些版权热点发出了新声音。
影视、音乐加强“掌控力”
数字时代,网络技术削弱了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控制。实际上,这是对于传统版权授权模式提出了挑战。在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的“国际影视、音乐版权论坛”上,业内专家针对互联网和多媒体影音技术发展时代中影音传播所面临的版权保护方面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探讨。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影视和音乐的创作、生产、复制、交易和传播都与版权密切相关,一方面,版权激励了优秀的影视和音乐作品的产生;另一方面,版权作为产业化的成果具有财富的属性,产品的属性和高附加值。因此,版权是影视产业和音乐产业的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影视和音乐作品推向市场的过程,就是版权进行交易的过程,良好的版权制度将为影视和音乐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作为传统媒体,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总经理马润生在论坛上介绍了中央电视台在影视节目版权交易方面的新探索,并携手中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共同签署《中国影视版权交易云平台战略协议》。据了解,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的交易平台依托上万小时的节目总存,服务于全国各省区市的传媒行业,依托这一交易平台的有效版权保护技术,即采用视频技术、数字认证技术、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技术等,使版权管理和版权保护有效地进行。同时,中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李蘅与FAB精彩集团董事长张鸿成共同签署智慧保险箱合作协议。这两项协议的签订为数字网络新环境下版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且效地保障表演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为网络文学“保驾护航”
而经过十几年发展的中国网络文学,因其自身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已然成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中最具发展潜质的产业。“中国网络文学数字出版论坛”则以“构建数字版权健康有序发展”为主题,探讨当今数字版权环境、移动互联时代给数字出版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宋建新表示,“网络文学已经成为覆盖范围最广的文化载体之一,网络文学的快速发展不仅促进了数字出版业的快速发展,而且也将传统内容供应商,IT行业的技术内容商,电信,广播电信等网络运营商,渠道开发商等多方面的力量吸引进入这块未来发展最有难以想象的网络出版领域,推动了传统出版业产业向价值产业的延伸,给出版产业带来了从未有过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也出现了双边市场和多元市场为核心的网络发展产业模式。”
打开演出行业“新窗口”
针对目前国内演出市场版权保护不力,交易混乱的现状,本届版博会“推动中国演出市场版权保护及交易高峰论坛”正式开启中国演出市场版权保护及交易新的征程。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李蘅和北京一千零一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国合作签署了“中国国际演出挂牌交易平台”。
该平台一经推出便得到行业领导、专家学者以及行业精英的一致肯定。目前,中国演出市场票房已超过一百亿人民币,在新的发展态势和机遇下,同样伴随着挑战。在演出市场版权保护及交易过程中,如何保护演出团队和个人的利益,如何把这个市场做大做强,成为业内热议的焦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