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律师谈HULU模式在中国难成功的节点

为什么说HULU模式在中国难以成功?在网络著作权律师齐晓峰看来,其节点其实应该在法律层面上:版权。Hulu之所以在美国能够成功是因为其投资方当中有几大版权方。而在中国,视频版权方并不集中,可能有上千家,而近期以来,视频版权价格也在不断上涨,这就意味着Hulu模式的成本不具有可控性,在中国的成功率会比较低。

知识点分享:

Hulu是一家美国的视频网站。该网站由美国国家广播环球公司(NBC Universal)和新闻集团(News Corp)在2007年3月共同注册成立。该网站在洛杉矶、纽约、北京均设有办事处。并于2007年十月获得了私人股权投资公司普罗维登斯股本合伙人一亿 美元的风险投资基金。

Hulu模式有四个最主要的特征:

第一,经过授权的正版影视作品;

第二,广告支撑,而不是付费;

第三,拿独家网络播放权,再向其它网络媒体分销(同样通过贴片广告而不是内容收费);

第四,由大型传媒娱乐集团发起的(NBC环球和福克斯)、从成立第一天就有风险投资参与的(Providence Capital投了一亿美元)、体外孵化的独立媒体公司(公司的管理层并不由股东委派,而是从市场上选聘)。